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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佛山荣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暨德科技 珠江商报 发布时间:2010-2-23 阅读:29

21日下午,市长陈云贤、副市长邓伟根等到市环保局拜年,并祝贺我市获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称。
  农历虎年春节之前的2月9日,我市正式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
  据介绍,佛山市2003年提出全面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7年5月环保部对我市的创模工作进行了验收,2008年6月环保部就佛山市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公示。2009年9月30日环保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2010年2月9日,环保部正式发公告,将我市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环保部认为,佛山市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城市之一,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方面走在了全国先进行列,佛山创模是广东省实现“珠江三角洲模范城市群”目标的重要部分,对珠三角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佛山市的创模实践为我国城市未来的发展摸索了经验,对佛山市的未来的发展、以及对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将具有深远影响。
  邓伟根在讲话中指出,“创模难,保模更难”,创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是要求不断提高的动态体系,环保模范城市要求每三年进行复查,如复查达不到新的指标考核要求,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就会被取消。他要求各级政府、各级相关职能部门,以长期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为奋斗目标,长抓不懈。将创模与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创文明城市等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陈云贤代表市委市政府给为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做出努力的同志拜年,并祝贺我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他强调,我市通过创模为抓手,全面推动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省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进一步绿化美化了城市,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最重要的是使广大市民从创模中得到了实惠。
  陈云贤要求,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用“大环保”理念推进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迎接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加快促进我市环境升级工作;以建设美丽佛山为着眼点,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实施《规划纲要》为契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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